企业受疫情限制无法按原计划组织出国参展 展台设计公司告诉您该怎么办!
发布时间:2020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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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派展台设计有限公司将与您分享企业受疫情限制,不能按原计划在国外参加展览。展位设计公司会告诉你该怎么做!围绕境外展览组织企业按原计划组织境外展览的局限性,不能落实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问题,应说明损失承担。如果您下半年想要参加此类展会,欢迎您咨询众派国际展览公司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展位搭建、展览设计等服务。
第一:
根据国内法,我们可以尽量抵御不可抗力,但我们还需要调查:一是除疫情外,是否还有其他行政防控措施;二是疫情和行政措施是否对合同履行有重大影响。
从国外合同履行情况来看,多数对个别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持保留态度,因此很难仅就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在国外司法管辖区提出索赔,免除责任。
如果东道国本身已采取限制入境、取消航班等政府措施,如果声称构成不可抗力,仍需看合同协议书,但相对而言,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大于疫情。
第二:
如果展位搭建合同适用于普通法,但合同中没有不可抗力条款或不可抗力不包括“瘟疫”,我们该怎么办?。
英美法律没有不可抗力原则。只有当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时,才能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来确定某一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。如果没有协议,我们可以尝试运用“合同受阻”原则来判断疫情或相关政策是否足以为不履行合同辩护,由于英美法中严格的合同精神和合同受阻的法律效力是直接“消灭合同”,合同受阻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支持,难以成立。
如主办国并未采取限制入境等措施,且展会企业并未因疫情限制出行,则疫情仅造成合同履行困难而非不能履行的情况下,将不能以此为由抗辩。
第三:
如果航班取消,签证暂停或取消,禁止入境,我们该怎么办?。
及时通知各方,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;确定合同适用法律,了解合同条款,是否就不可抗力或类似情况达成协议,并积极与另一方协商,按照协议延期或变更合同;积极收集疫情对展览企业所在地区的影响、政府措施市场数据的正式文件等构成不可抗力的证据。;明确合同争议解决方式,做好诉讼或仲裁准备。
第四:
主办单位拒绝退还展位费、现场服务费等,如何收回?。
首先,疫情或政府措施不构成不缴纳摊位费的直接障碍,因此要求减免摊位费很难获得支持。在国内法的背景下,对于已缴纳展位费的参展企业,也可以尝试主张履行合同明显不同,并根据情况的变化要求减免或收回。对于未付部分,他们可以考虑就不可抗力要求不再履行。
其次,积极寻找地方扶持政策:比如,浙江省多个城市的商务局出台政策,对因疫情而无法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的企业,在交纳参展费后,全部或部分补贴展位费。
如果疫情或限制性措施没有直接妨碍运输仓储合同的履行,合同仍应当履行,或者终止合同,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如适用国内法,展会企业可以尝试依据《合同法》第五条的公平原则及情势变更原则,争取共同合理分担不能履行的损失后果。
对新的展览合同的建议?
首先要注意对疫情影响的评估,并做出合理的约定,特别是要准确测算合同履行期。
其次,在签订合同时,应注意不可抗力的规定,其中应包括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,或至少列出不可抗力的底线